6月27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被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罚款4万元。决定文书号为合市监处罚〔2022〕144号。
具体事由为:该公司通过车行(电动车经营部)墙面、墙体灯箱以及店内销售的电动车附带使用说明书里宣传“哈啰超4亿粉丝推荐”等内容将使用“哈啰出行”APP用户人数认定为推荐人数并在特定场合进行宣传误导购买哈啰电动车的消费者使其误认为哈啰电动车有超4亿人购买、使用并推荐。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信息显示,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6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迟星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汽车、电动摩托车的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等。
不久前,哈啰出行关联公司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7万元。关联案件为李某与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蓬安相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侵权责任纠纷。
官网信息显示,哈啰是国内专业的本地出行及生活服务平台,致力于应用数字技术的红利,为人们提供更便捷的出行以及更好的普惠生活服务。
目前哈啰主要提供移动出行服务及新兴本地服务,其中,移动出行服务包括两轮共享服务(哈啰单车、哈啰助力车)和四轮出行服务(哈啰顺风车、哈啰打车);新兴本地服务包括自主品牌哈啰电动车,与蚂蚁集团、宁德时代合资建立的小哈换电,以及租车服务聚合平台哈啰租车等。截至2022年4月底,哈啰注册用户突破5.5亿。
更新于:2022-06-27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