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近日,中山市商务局印发了《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支持中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鼓励跨境电商形成规模效应、鼓励线上线下(O2O)融合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海外仓等,并为企业设立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金额。
细则显示,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的支持对象为在中山行政区域内依法商事登记注册成立、依法纳税、依法收付汇,从事9610、1210、1239、9710、9810 等海关监管代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及服务,并经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备案并开展业务的企业。
其中,在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方面,对于建设跨境电商非全自营交易平台的企业,资金申报年度内进驻平台的经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备案并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代码业务的中山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且企业在平台实现销售并纳入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统计的交易额达到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 万美元、5000万美元,分别按照每1家1万元、5万、10万元、50万元的标准,奖励平台运营企业。年度最高奖励500万元。
在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海外仓方面,对新增列入国家、省级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设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海外仓运营企业 300万元、200万元。
2020年5月,中山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20年8月,中山海豚跨境科技有限公司以网购保税进口A方式向中山海关申报进口并完成通关,这标志着中山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正式运作。
2020年11月4日下午,一批空气净化器以9710模式经中山港海关验放顺利出口,最终发往欧洲,成为中山水运口岸首次验放的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
更新于:2021-01-19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