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这个问题,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出来的公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积金贷款怎么算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按照账户余额进行计算:
按照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是按照账户余额的10倍或者20倍进行计算,各地的政策规定不同,例如用户账户中有2万元的公积金余额,按照20倍进行计算则可以贷款40万元。
2、按照房屋总价进行计算:
按照房屋总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一般贷款比例最高为房产总价的70%或者80%,例如100万的房产最高可贷款80万元。
3、按照最高限额进行计算:
各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情,规定最高限额。北京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怎么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另外,需注意的是,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如您在上海市的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
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2、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自2016年11月29日起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10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注:借款人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在2016年11月28日(含)之前的按原有政策执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月汇缴额是单位和个人缴存公积金的金额,缴存比例是8%-12%。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例如小明的账户有2万元,交公积金不到两年,那么根据这个公式,小明的贷款额度=20000*20*0.8=320000元。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 额度的计算:贷款限额是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 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款与首付款、个人 公积金贷款 部分之和的差额。单笔组合贷款商业性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等逐笔确定。 各地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建议向当地住房公积金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适用额度基本公式是:( 公积金 月缴交额/公积金缴交比例)乘12乘贷款年限乘当地公积金贷款系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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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11小时前